销赃罪,常常被称之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于该罪行的认定,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关键要素出发:明确知晓涉案物品是
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收益,并有意予以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掩饰、隐瞒。这里的“明知”,不仅包括对事实真相的确切了解,还包括根据客观情况推断出的可能知情。所谓
犯罪所得,是指通过实施犯罪行为直接或间接地获取的
财产性利益。本罪的
犯罪主体为一般大众,没有特殊身份限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确知道自己所处理的物品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却仍然选择掩饰、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