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问题的
家庭纠纷判决中,针对年龄未满两周岁儿童的
抚养监护权归属,一般都会遵循以下严谨公正的原则:首先优先考虑由母亲来担任孩子的法定抚养人。然而,若在此情况下,母亲不幸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较为严重的不适宜与子女长期共同生活的病症,或者虽然具备
抚养孩子的能力但却未能认真履行相应的养育责任,那么,此时若父亲主动提出请求并有事实依据证明母亲对孩子的成长和生活已无法提供全面的照顾,那么,国家机关将适度予以批准,从而让父亲成为孩子的直接抚养人。另需特别注意的是,在整个评估过程中,法庭将综合考虑诸多相关因素,确保每一位儿童都能得到最合理、最公正的法律保护,防止他们在任何时候遭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