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之名为他人提供购
车贷款,将会给您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层面:
首先,鉴于此项贷款是以您的名义办理的,若对方未能按期归还欠款,将由您本人负起偿还义务。而如若其行为严重违反信贷规定,最终在信用黑名单上记录下的姓名即为贷款方
当事人,由您本人负责承受所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
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
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
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
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