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所赠遗产是否归属于夫妻双方
共有财产,必须基于实际情境予以判断。普遍而言,由年长人士赠送的房屋并不具备
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然而如若长辈明确表示该房产为赠与夫妻双方之物则应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财产归属方面所拥有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
存续而自然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若
当事人之间另行作出约定,则应当按照相关协议执行。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