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出狱之后仍有可能面临入狱服刑。这只是改变了强制性限制因素的执行方式。在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内,并不会停止对该案件的调查,
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的进行。若发现该案应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或是
取保候审期限已经达到时限,必须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的监管命令。然而解除取保候审这个监管决定,应当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有关部门知悉。倘若有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定,那么他们将有可能面临再次被捕的情况。而至于究竟是否需要入狱服刑,将会由法院经审理后,做出
最后的判决。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