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针对女方未能从事任何职业而选择
离婚的问题,在双方
解除婚姻关系之际,女性有权主张对其夫婿在婚后所获取的各项收入以及其他拥有的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她同时也有权利提出损失方面的
赔偿;倘若女方在离婚后生活陷入了极度贫困的境地,那么她还有权向法庭申请,请求得到相应的经济援助。
此外,倘若女方发现自己的丈夫在婚姻经营过程中存在着重大过失,她还有权获取适当的
损害赔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