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对于个人收入超出五千元的部分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在国家税收政策中,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新的
个人所得税制度。
具体来说,
个税起征点被设定为每月人民币五千元整,这是针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所设定的。在这个基础上,综合考虑每位纳税人每年的总收入,进行费用扣除后,即所得额;
然后再根据税法规定,从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中逐项探讨,最终计算出应缴纳之税额。
《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