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不幸遗失了出院结算单,实际上是可以进行补办的。首先,您需要前往原先就诊的医院住院部开具发票的服务窗口,详细陈述出院结算单遗失的具体情况,请求院方为您重新出具一份出院结算单。倘若医院方面拒绝重新开具,您有权申请复印一份出院结算单,并在
复印件上注明“与原始文件一致”的文字标识,随后加盖医院的公章,以确保其
法律效力。若是经您与医院的反复交涉及寻求院方领导的协助后,医院仍旧坚持不允许补办该单据,那么您将有权利
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法权益,然后在
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调取出院结算单的相关记录。
《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
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