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要求支付未直接
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相应的
抚养责任。
2.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法规,若夫妇已
办理离婚手续且其中一方选择了抚养子女,那么非直接抚养者便需要承担孩子日常所需的生活费用、教育成本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具体金额的大小与承担期限需由双方向法律机构提交合意文书进行确认,如协议不可行则交由人
民法院进行裁决。
3. 此外,有关子女生活费用和教育成本的协议或法院裁决并不影响子女在法定及必要情况下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裁决原先约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