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罪通常都是以作为方式呈现出来的。对于此类犯罪的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
犯罪主体是普通大众;
其次,犯罪者在主观方面须有直接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意图,且这种意图必须明确而且迫切;
第三,抢劫罪所侵害的对象是
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公民的人身权益;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抢劫罪表现为犯罪分子对财物所有人、持有者或保管者等实施
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财物,或者强迫他们立即交付财物的行为。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