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应承担
刑事责任,属于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范畴。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此种
犯罪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等严厉
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故意以出卖为目的,以诱拐、捆绑、
绑架、收购、贩卖、接收、运输、中转等方式来操作妇女和儿童的行为。
《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
暴力、
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