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得以成立,须具备如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
犯罪行为必须侵害到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严谨系统以及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权;
其次,在
合同订立及执行期间,犯罪
行为人利用欺骗手段,包括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非法获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定规模;
再者,犯罪行为的实施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机构组织;
最后,
犯罪者通常持有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并且其目的明确,即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