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取保候审保证金谁计算

取保候审保证金谁计算


首先,请务必注意确保符合以下规定之一:保证金的起始金额定于1000元人民币;
其次,决定机关在商议决定收取保证金金额时,应当全面综合地考虑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案件的性质及其严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最后,取保候审保证金应由县级及以上级别执行机关进行统一收取与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最新修订:2024-08-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