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犯罪之日起,至第37日止。
刑事诉讼的时长主要分为常规期限以及延长期间两种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一般的
刑事案件而言,
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受限期为一至十四天,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其被警方送往
羁押场所的那一刻起。在这十四日内,司法机构需要向检察机关申请审批,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情
证据充分,则可以
批准逮捕;否则,将对嫌疑人予以释放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
2.对于需要延长
拘留期限的刑事案件来说,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受限期可长达三十七天。在此期间,检察机关需要进行七天的审核工作。在这段时间里,
侦查机关需要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