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罪的
犯罪主体特指国家机关、国有
独资或
控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所有国有性质的单位。本
罪名所涉具体行为包括:国有单位主动向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且情节恶劣;或者在参与经济活动过程中,私下里在账簿之外秘密收取各类形式的
回扣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