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罪与
非法经营罪,两者之间的严重程度可谓无法相提并论。那么,究竟如何评定盗窃罪的
犯罪金额?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情况,应当分别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及“
数额特别巨大”。
其次,各省级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制定出具体的执行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
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