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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他人遗忘物是侵占罪吗

当行为者对他人遗失物品擅自占据并拒绝归还原主,且侵占之物价值相对较大时,则可能被定性为犯下了侵占罪。在这种情况下,行为者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涉及到侵占罪这一罪名。所谓的“数额较大”一般指的是超过五千元人民币的财产价值。而侵占罪则指的是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目的,采取恶意手段将原本受委托为其保管的他人物品、遗忘物埋藏物据为己有,并且在数额上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又拒绝将这些物品归还给原主人的行为。一旦被判定构成侵占罪,行为人通常会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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