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
工资税负水平的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月薪介于人民币壹仟圆至伍仟圆(含伍仟圆)的人群来说,他们的
个税适用税率为零;
其次,对于月薪位于人民币伍仟圆至捌仟圆(含捌仟圆)区间内的人群而言,他们的个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叁;
再者,对于月薪处于人民币捌仟圆至壹万柒仟圆(含壹万柒仟圆)区间内的人士来说,他们的个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拾;接下来,对于月薪位于人民币壹万柒仟圆至叁万圆(含叁万圆)区间内的员工而言,他们的个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贰拾;
最后,对于月薪位于人民币叁万圆至肆万圆(含肆万圆)区间内的雇员来说,他们的个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贰拾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
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
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