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
醉酒驾驶的案件,通常情况下,相关交通部门会在法律规定的七个工作日内将
案卷移送至检察机关,这是由执法程序所规范的。
然而,由于每起案件都具有其独特性,故具体的移交时间还需视具体案情而定。毕竟此类
违法行为,若达到一定程度,即会被视为
危险驾驶罪,进而转变为
刑事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对该类事件展开调查,调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呈报至人民检察院,以供其进行审查和
提起公诉。若经过审查,检方决定正式
起诉罪犯,那么就须把案件集中移交给法院,以便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