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对于盗窃
犯罪中的协助者,应同样判定为
盗窃罪。
然而,此种协助行为被划分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以及“
数额特别巨大”三个层次。在此基础之上,各省级行政区划的高级人
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力在充分考虑到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之后,确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规定,并将其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在涉及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盗窃行为时,若盗窃地点无法进行准确查证,那么对盗窃数额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判断,就需要依据受理案件所在的省级行政区划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来进行认定。
此外,如果盗窃的是毒品等
违禁物品,则应按照盗窃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程度
量刑。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