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
信用卡借予他人进行套现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责任问题,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首先,如果您借出的信用卡额度相对较低,且还款情况良好,那么仅需对您与银行之间的约定违约负责,此类行为仍归属民事范畴;
然而,若无法实现按时还款,将会对您自身的信用记录及产生高昂的利息负担带来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当这种恶意透支行为累积至特定程度时,甚至可能引发
刑事责任的追究。
根据现行
法规,恶意透支额度达人民币1万元或以上的信用卡持有者,其行为被视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倘若在发卡银行连续两次
催收后,仍超过3个月未能偿还欠款,便有可能被界定为
信用卡诈骗罪,从而面临
刑事指控。
此外,若上述行为涉及的金额高达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或者导致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
逾期未还,亦或是造成金融机构
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均应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
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
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以
非法经营罪定罪
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