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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吗

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即分公司无法独自作为诉讼主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为分公司本身并不具备完整的法人资格,一旦发生法律争议时,首先应由其拥有的财产来承担责任;若此部分财产尚且不足以偿付相关债务,则余下的责任便将由总部总公司负责承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分公司是无法被赋予法人资格的,因此其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均需由总公司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最新修订: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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