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违约责任的五种具体分类如下:
第一类为继续履行,又被称之为实质性履行,即是依据合同的约定维持义务的实施。
第二类为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是由违约方对受损方进行
赔偿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三类是适用
定金罚则,即当
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时,给对方造成
经济损失,应当依照定金罚则对其进行
处罚。
第四类是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可以通过修理、重新制作或更换产品;退货、降低价格等方式来弥补自己的过失。
最后一类是
赔偿损失,这是违约方对受害方因
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也是最为重要且最为常见的违约补救手段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