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人员至被
判刑期间的全套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
拘留阶段:一般的情况下为14日,但最长可达37日;
2、
逮捕、
侦查阶段:通常需要花费两个月时间,但最长期限长达七个月;
3、法院初审判理环节:这一阶段一般的时长约为1.5个月,但最长可延伸至三个月(如果涉及
补充侦查或者
管辖变更则需另行计算);
4、法院
二审审理环节:一般需要耗费1.5个月的时间,但最长可能会达到四个月之久。因此,从拘留开始到最终判决,整个过程大约需要七个月左右的时间,而最长的情况下甚至可能接近十六个月(甚至更长)。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