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的情形,如果您所在的监狱和看守所并不提供定期的探访时间,或者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禁止探访的话:
首先,您应该向所在的监狱或看守所提交正式的探视申请;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其中包括居住地的社区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开具的介绍信,以及您的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等等。一旦监狱管理部门审批通过了您的申请,您可以与他们沟通并协调探视时间。
最后,根据安排如期探视服刑人员即可。而对于那些具备正常探视期的情况:
第一步依旧是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也就是整理好居住地社区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开具的介绍信,以及您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
然后,在规定的探视期间前往监狱进行探视。
至于
行政拘留的情况,只要在探视期内,您可以随时前去探视。
然而,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例如服刑人员存在严重的
违法行为,或者法院对其判决做出了特别的规定,那么您可能需要通过
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争取到
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
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
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