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不必然会被受理。上诉指的是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请求的诉讼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定,上诉满足一定条件才会被受理。一是上诉主体要适格,得是享有上诉权或能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像一审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等。二是要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上诉,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判决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刑事案件里,判决上诉期限为十日,裁定为五日。三是要提交上诉状,若口头上诉,通常要在法定期间内补交上诉状。
要是上诉不满足这些条件,比如主体不适格、过了上诉期限、没提交上诉状等,法院就不会受理。而且就算上诉符合形式要求,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上诉理由不成立,也可能裁定驳回上诉。所以,上诉后能否被受理并不确定。当事人上诉前要确认满足受理条件,准备好所需材料,确保上诉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