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迁址及变更地址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大会有关迁址及变更地址的集体决策记录;
3.对于特殊行业的公司而言,可能需要提交章程修改情况的详细说明文件;
4.标准的《企业变更场地调查表》;
5.如需租用新的商业物业,需提供
租赁协议以及物业所有权证;如房产归企业自有,则需提供相应的所有权证明;
6.原本的《企业
营业执照》正本以及副本;
7.所在辖区颁发给企业的《企业迁移登记通知书》。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公司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
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 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 照;作出准予
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
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