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
法规规定,在大部分情况下,左侧、右侧的交通信号灯会是同步显示绿色。
然而,当左转弯与直行信号灯均为绿灯亮起时,位于左转车道的车辆只能执行左转弯行为,不得实施直行前进。若违反此项规定,将被判定为不按照指定车道驾驶
违规行为,并面临200元的
罚金以及扣除3分驾照分数的
处罚。据了解,对于路面摄像头而言,只有当对应车道所在的交通信号灯变为红色才会启动拍摄操作。因此,即使在特定时刻左转与直行信号灯同时显示绿色,此时即使处于左侧车道,依然需要严格遵循规定,仅进行专属自身车道的转弯动作。此种套路即行止有规,不仅体现了
交通规则的清晰明确,也是对行人和驾驶员的强制约束和安全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