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第二次未达
醉驾程度的饮酒驾驶员将会面临以下严惩:
首先,针对第二次在清醒状态下仍被检测出饮酒驾车的行为,将面临至少十天的
拘役惩罚以及一千元甚至二千元不等的
罚金缴纳,与此同时还会被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如果驾驶员已经达到
醉酒驾车的标准,那么他们将会被交管部门予以强制约束直至清醒,并且驾照也会被当场注销;对于那些五年之内都不能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违法者来说,这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再者,倘若诸如
醉酒驾驶营运
机动车辆等等更为严重的纵酒之举,则驾驶员在往后长达十年的时光里都无法重获机动车驾驶证,即使他们最终得到了新的驾驶证,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最后,无论是在醉酒或饮酒后的状况下,若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并构成
刑事犯罪,其机动车驾驶证都会被当场吊销,而且终身不得再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