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营业执照吊销与自行注销的问题:营业执照吊销不受强制注销之规定约束。吊销作为工业与贸易行政管理部门基于国家工业与贸易法律
法规,针对
违法经营的
企业法人所做出的一项行政惩罚手段。企业法人在遭受营业执照吊销后,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启动公司清盘过程直至完成工商注册注销手续,个体
法人方能宣告终结。工业及贸易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营业执照吊销程式以及企业主动申请注销注册这两种退出市场的方式,虽然都最终导致了企业法人资格的丧失,然而它们各自产生的法律影响却是天差地别。注销注册程序需由企业自主发起,属于企业主动采取的行动,也是企业合法脱离市场环境的唯一合规途径;
同时,它既是企业投资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也是他们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义务。然而,营业执照吊销却是工业与贸易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密规定,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纪现象的企业法人所采取的最为严苛的行政惩罚措施。吊销营业执照意味着企业法人的资格被强硬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也随之瓦解,企业将不再享有从事市场运营活动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
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公司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