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乃为
城镇户口之通称,特指在市区内居住并过着城镇生活之人所持有的户籍证明。而村民则属于
农村户口类别。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仅包含两大类,分别是无耕地的城镇居民和具有
土地使用权的农村村民,也称为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
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