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
债务危机时,
首先应考虑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借款者可主动与金融机构取得联系并请求进入谈判阶段,商讨如何分期付款、降低每月的还款额度等特定要求,或者申请在偿还利息后再开始偿还本金,从而减轻此刻面临的财务压力及避免对个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其次,若借款者持有
信用卡,不妨尝试利用此方式进行贷款偿付。
然后,可以采取向亲人朋友求助的策略,借用他们的资本金以缓解暂时的困境。当然这种方式可能不会得到太多帮助,但能够争取到更多的还款缓冲期,也许利用这个时间改善自身经济境况,几个月内就能恢复正常运转。
最后,若个人拥有特定资产,也可考虑将其出售以筹集款项用以还款。尽管这需要付出一定代价,但毕竟比被迫接受法院的
强制执行要有尊严得多。毕竟,欠款是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没有必要达到诉诸法律的地步,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启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