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
离婚时父母
出资购置的车辆将会被纳入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一方面主要源于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婚姻持
续期间内,一方接受
赠予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双方共有,除非赠予者明确表示该财产仅为某一方单独所有。因此,若婚后父母对子女购买汽车进行了资助,通常会被视为其给予的财物赠予。倘若在此过程中并未有明确声明财产归属于某一方个人,则该汽车在法律层面上将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