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商场商铺时需要支付多种
税费,其中包括国家税务局征收的流转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地方税务局则负责征收
印花税与
附加税等其他税种。
此外,还须负责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已经持有长达五年以上的商铺,买卖过程中需要承担以下对应的费用,具体如下:
1)
交易过户费:每平方米5元人民币;
2)营业税及各类附加税费,总计5.6%的比例;
3)个人所得税,以买卖差价作为依据按20%收取;
4)土地税,比率为3%;
5)
契税,以成交价格为准计收4%。在商铺税收问题上,当商铺被购入时相对较为简便,仅需支付价款的3%作为契税,并付清成交金额的0.05%作为合同印花税。而当商铺面临出售之时,其税收计算过程则较为繁琐。
首先需考虑
买卖合同的买卖差价产生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共计5.65%的比例。
其次,还需要考虑土地税,根据买卖差价与原始购入价格计算出利润率,按照所得利润的数量分为四个等级进行征收:即利润介于或等于50%之间,课征30%的税率;利润介于50%至100%之间,课征40%的税率;利润介于100%至200%之间,课征50%的税率;如果利润超出200%,则将面临高达60%的税率。在此基础上,卖家需再扣除营业税与土地税之后,将剩余的净利润按照20%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通常而言,行业内评估商铺卖
《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