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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通知书将向原告或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进行发放,以标记该人士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已获得正式受理,同时通知他们关于相应的诉讼权力和义务,以及如若不能及时缴纳诉讼费用,则可能面临法庭判决撤销的风险。同时,倘若通知书是面向被告发放的,那么它主要是为了提醒被告,他/她已经被他人提起了诉讼,并需知悉对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此外还需要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在法定期间内,举证通知及传票这两种文书也会伴随通知书一起送达至相关诉讼参与者手中。
其中,举证通知主要用来告知这些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而传票则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流程编制并发放给非本案当事人(也称为“案件当事人”),用以告知他们必须依据法律程序参加诉讼活动、履行各自的诉讼责任,这份文书具有强制性的司法约束力。当案件得到正式受理后,传递给双方当事人的传票通常是他们参加庭审或者参与证据交换的邀请函。传票也常常作为审判人员允许当事人进入法院的签证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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