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旦得以解除,则可能会维持原有的取保候审状态或者被变更为其他
强制措施。
至于是否需要
开庭审理,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而定。在
刑事审判过程中,取保候审作为一个重要的
刑事法律概念,是通过提供
保证金或保
证人的方式,防止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潜逃并确保案件审判公正进行的一项
刑事强制措施。即便是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一旦其行为构成
犯罪,那么他/她仍需接受法院的判决以承担相应的罪责。另
《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
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
刑罚的;
(四)依照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