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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物500元怎么判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若实施故意损毁他人物质财产的行为,侵害对象总价值超过五百元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即未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只是单纯的民事违法行为。此类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处罚措施,处以五至十天的拘留期限,同时并处罚款额度低于五百元人民币。
倘若涉及情节严重者,除原有的行政处罚外,当事人还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需注意的是,故意毁灭或损毁公共或私人财物者;其所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必须达到一定数额,一般定性为数额较大;而该标准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通常被划定在五千元以上的级别,这就意味着,只有当实际损失大于此数值时,才会引发刑事诉讼程序,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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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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