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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财务人员个人账户收支款项违法吗

若企业利用个人账户从事资金流动,这便构成了违法行为,更有可能涉及到逃税罪的范畴。在此过程中,纳税人若是采用欺骗性的手法来对其税款进行虚假申报亦或是根本就没有进行申报,只要他逃避缴纳的各项税费累计达到一定程度且占据总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事处罚,同时还要被处以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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