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全新的
增值税政策,将基本税率从现行的16%降至13%。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一条明确要求,所有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均需遵照本条款执行:在进行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时,原先适用16%税率的商品,需将其税率修正为13%;而对于原适用10%税率的商品,则需要将其税率调整为9%。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一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