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号牌仍可持续使用。若车主决定将电动车以旧换新,将创始车辆转让给新车主后,电动车的号牌依然享有
使用权力,无需进行任何更替或替换。
然而,在进行这一
资产转移过程中,有必要要求原车主与新车主共同前往车管所完成号牌相关车主资料的相应更新操作。所以,当电动车归于他人所有之后,该车辆号牌仍然可以由新的车主继续使用。新车主只需按规定到车管所提交相关申请,便可办理号牌上的车主信息变更程序,将原来的车主信息更改为新的车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
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