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
刑法》第287条之二的严格规定,
当事人在知晓他人运用信息网络图谋不轨之举的情形下,仍予以乐见或提供必要的技术支助跟协助,并且
情节严重的话,那这类人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甚至
拘役,继而处以
罚金或者执行单一罚金。若涉及到
单位犯罪行为,则该单位将会被判处相应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也将按照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倘若某人所收取的
赃款正是源于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所获得,那么根据相关
法规,此人很可能会被判定犯有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罪。若是同时触犯了其他
犯罪行为,则应按照
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因此,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某人因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获取的赃款
数额较大,且情节严重,那么他/她可能会面临
刑事指控。具体的刑期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院的最终判决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