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
盗窃公共和
私人财产且符合特
定金额标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多次盗窃、侵入自家人屋进行盗窃、携带武器或是利器进行盗窃以及从他人的口袋或钱包里直接
偷窃等,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在判定其是否应当被
追责罚金的同时实施。
对于涉及盗窃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为严重情节的盗窃案件,法律规定应予严惩,符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
刑罚标准,并且在判定是否应当支付罚金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处理。
盗窃罪,顾名思义,是指具有
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通过秘密途径获取他人或机构所拥有或管理的财富的行为。
该罪行的构成要素如下:
首先,,盗窃罪的行为客体应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当然,
犯罪对象通常情况下应当为有形动产。
然而,不可移动之不动产的可动部份比如房屋的窗户、土地上生长的树木同样可以作为盗窃罪的对象。
其次,该罪行的行为客体应该以秘密手段
窃取公私财物,
然后将这些物品转移至自身控制之下,而不是通过合法手段占有。
再次,盗窃罪的行为主体应为普通个体,只能由人类民众为之。
最后,主观层面上,盗窃罪应明显是故意为之,也就是说,偷窃者应当明知所盗窃之物身处于何人或何机构所持有或掌管,而且怀揣着非法占有这一目的,从而行窃获财的举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