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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起诉是否属于刑事处罚范畴


1、判无罪终止诉讼刑事惩罚并非同义词。
2、法庭将被告人判定为已触犯法律法规,而通过其轻微的犯罪行为作为前提条件,做出无罪判决并终结诉讼程序
3、罪犯因特殊原因犯下罪行,原须接受刑事惩处,然而因其自首等法外因素,得以避免刑事惩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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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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