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可以自行前往
商标局
商标注册大厅进行申请处理,在此过程中需要缴纳300元的官方费用(该官费系由国家商标局统一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这300元只适用于一个商标
类别内最多10种商品的申请服务。
若同一类别中有超出10种商品的申请需求,则每增加一项需额外支付30元的费用。
2.申请人亦可选择委托已经商标局备案的商标
代理机构来代为办理相关事宜。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需要缴纳与上述相同的官费300元外,还需另外支付
代理费(通常以一标一类计件计算),其金额在600至800元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七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