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体系中,自然人具有被赋予的
姓名权利,该权利可用于保护自身抵制任何未经授权的非法使用者或仿冒行为对个人姓名的
侵权。
使用名人姓名进行
商标注册的行为,若未经明确许可,即构成对他人姓名和名誉的侵犯。
此类
违法活动
情节严重时将会得到相应的法律
处罚。
然则,擅自将他人姓名抢先注册为
商标的行为往往涉及到所有权归属方面的争议问题。
假如这种
抢注后的域名实现了盈利,那么抢注者极有可能面对数额庞大的
经济赔偿要求,甚至是
刑事责任的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