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用将支付至其年满18岁为止,在上述情况下,父母双方对已成年的子女便不再拥有法定
抚养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抚养费用并不属于法定债权范畴之内,只有在18周岁之后,由于客观情况导致子女无法自行维持基本生活所需时,父母方才须承担起抚养职责。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