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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察院正式逮捕意味什么何时能出来

被检察院依法批捕之人,一般情况下表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相当充分的证据证实其涉嫌罪行,并且经过评估认为采取逮捕措施是必要之举。
在司法实践中,被检察院依法批捕的犯罪嫌疑人都应获得公正审判和辩护的权利,而且在具备法定条件时,他们往往可以在两个月内获释。
然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或调查取证周期过长以至于侦查期限临近还无法完成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上级检察院批准,批捕期限可适度延长一个月的时间,以确保案件得到全面完整的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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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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