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种类,主要划分为两大类型:
即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及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具体来看,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除以
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基础;
而医疗伦理损害责任之规定,则要求
医疗机构若自认未出现任何
医疗过失,则需自行积极举证,证实自身诉求之合理性与合法性,不然便需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