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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发生可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母** 北京-西城区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5.12.06 15:22:43 387人阅读

哪种情况发生可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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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务人员行为,避免擅离职守、使用未经批准物品、违反诊疗规范等情况发生。
(二)医务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常规,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心。
(三)患者若认为遭遇医疗事故,可先尝试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
(四)协商不成时,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2025-12-06 20:5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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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失违反相关法规、规范致患者人身损害,可认定为医疗事故,但紧急救患者致不良后果除外。
2.具体情形有擅离职守、用未经批准医药器械、严重违规、涂改病历等。
3.确定医疗事故需技术鉴定。
4.患者若认为遇医疗事故,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找卫生部门或起诉。

2025-12-06 20:26: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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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可认定为医疗事故,认定需经技术鉴定,患者可协商、申请处理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等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不过在紧急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外。像擅离职守、使用未经批准物品、严重违反规范常规、涂改病历资料等都属于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要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若患者认为遭遇医疗事故,有多种解决途径,可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在医疗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对相关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6 20:03: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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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法规和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但紧急抢救垂危患者造成不良后果除外。擅离职守、使用未经批准用品、违反诊疗规范、涂改病历等都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确定医疗事故需经技术鉴定。若患者认为遭遇医疗事故,有多种解决途径。首先可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此方式较为平和,能节省时间和精力。若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借助行政力量解决。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患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06 18:2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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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医疗事故的认定需满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法规和规范,且存在过失导致患者人身损害。不过在紧急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认定为医疗事故。
(2)常见的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擅离职守贻误诊治时机、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等医疗用品、严重违反诊疗规范常规以及涂改等处理病历资料。
(3)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要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患者若认为遭遇医疗事故,有多种解决途径,可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提醒:
患者遇到疑似医疗事故情况,应及时收集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解决方案。

2025-12-06 17:09:5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哪种情况是医疗过错问题解答如下,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1、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2、这个标准就是“医疗水准”。即,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在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日本有判决认为,医疗水准是一种已具备专家相应能力的医师,尽其钻研义务、转诊义务、说明、劝告义务的一个前提标准。以“医疗水准”作为判断医疗纠纷中医师或医院过错的标准,已是日本学说及审判实务上的共同见解。3、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医学水准,也称学问水准,就是“在将来应予一般化之目标下,现在不断出现的基本研究水准。相比之下,医疗水准可谓”实践水准“,是”现在业已一般化、普遍化,在医疗上现在加以实施的目标。“由医学水准到医疗水准的过程,须经由三个阶段。第一为经验阶段。即针对某一特定疾病之治疗方法,医师将其实际治疗的情况、进程,具体地予以把握、思索,并加以验证,最后将其心得及结论在学术杂志上予以发表,以寻求共鸣。该阶段只是关心该问题的医师或医学研究人员个人的治疗经验,并未经其他医学工作者的质疑、追试,未受有他人的客观评价,自然不能作为判断临床医生过失的标准。二、医疗过错的表现1、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所谓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具备意思表示能力的患者,在非强制状态下充分接受和理解各种与其所患疾病相关的诊疗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医务人员制定的诊疗计划自愿做出选择的权利。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未尽注意义务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该具有高度的注意,对患者尽到善良的谨慎和关心,以避免患者遭受不应有的危险或损害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普通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下列注意义务:(1)有义务具备同一地区或相似地区并在相同条件下从业的医务人员通常所具有的学识和技术;(2)有义务使用同一地区或相似地区并在相同条件下从业的医务人员在相同的病例中通常使用的注意和技术;(3)有义务在实施技术或应用学识时使用合理技术和最佳判断。3、伪造、涂改病历资料或病历材料不全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材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材料。病历资料,是指患者在医院中接受问诊、查体、诊断、治疗、检查、护理等医疗过程的所有医疗文书资料。病历材料是认定案件事实、明确责任的最重要证据。而且病历资料主要掌握在医疗机构手里,医疗机构有保管病历资料的义务,因此,医疗机构具有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行为,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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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发生何种重大医疗过失行为需要报告?

    专业解答发生医疗过失导致患者死亡,或者是可能是成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行为需要报告。当然了,如果说医疗过失行为导致三人以上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这种情况,那么也应当按照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对此进行报告,因为这些事故是比较严重的。

    2024.08.14 3002阅读
  • 发生何种医疗过失行为才需要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发生何种医疗过失行为才需要承担责任,应当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作出判断的,具体的也可以以司法鉴定结果为准。比如说导致患者死亡或者是可能存在着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情况,需要在12个小时之内报告。

    2024.08.06 1814阅读
  • 医疗过错责任程度分为几种情况?

    专业解答医疗过错责任程度分为四种情况,包括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及轻微责任等。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医学会鉴定根据医疗过错的程度、造成后果及患者受损情况,做出合理的鉴定结果。如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要承担全部责任。

    2024.08.22 283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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