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不当得利之债发生后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在正常情况下,受益人为不当得利之债中的
债务人,应当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而受到损失的一方为
债权人,他们拥有申请不当得利返还及追索
损害赔偿的宝贵权利;
2.不当得利之债的具体标的物则为受益者向受损者返还的实惠利益,但在具体操作方式上,需具体考虑利益的具体形式;
3.不当得利所包含的实质内容,便是受益人须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法定义务,以及受损者所享有的提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正当权利;
4.关于债权人对于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身为债权人的民众,他们有权向不当得利者提出返还已获得的利益的要求。
若利益已然不复存在,债权人还有权要求对方返还等价金钱。
《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